韩国探亲多次签证(C-3-1)
※ 国民的子女只限于国民与外国配偶之间出生的子女
【 滞留时间为90天 ,有效时间为5年的多次签证 】
签发对象 |
准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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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 |
申请人(被邀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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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韩国公民的配偶 ※ 不可变更为以结婚移民(F-6-1)为目的的滞留资格 2.国民的子女 ※ 未成年子女:有效期限1年 3.在两国婚姻申告后,维持一年以上的正常婚姻关系的韩国公民配偶的父母 |
1. 邀请函原件(韩文指定格式) 2. 家属关系证明及 婚姻关系证明 3. 若子女为中韩双重国籍, 须提交子女的基本证明书 (2011年以后已提交者除外) |
1. 签证申请表,一张照片 2.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 身份证原件 4. 记载婚姻状况的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 暂住证(户籍为外地时) ※ 外地户籍者可用配偶的在职 证明代替暂住证 ※ 若子女尚未在韩国出生申报时, 可用出生医学证明书和父母中韩国人护照复本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