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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签证信息 (2021.6.2)

更新时间:2021-06-02
       目前,关于入境日本时的检验检疫,出国前72小时(注:从采样到搭乘预定航班出发时刻为止的时间)之内的检测证明的确认更加严格,由于检测证明的内容未满足厚生劳动省的要求条件,导致被拒绝登机的情况频繁发生。入境/出境日本的人员,在厚生劳动省的官网上认真确认厚生劳动省认可的有效的检测采样及检测方法等指定事项的同时,请留意以下内容。

1  固定格式的检查证明
关于检测证明,原则上,请使用
固定格式的检查证明,取得检测证明。
在我馆管辖地区内,关于可出具厚生劳动省指定格式的检测证明的医疗机构,目前在我馆掌握的范围内有如下机构。预约检测时,请务必亲自与医疗机构确认是否能出具厚生劳动省的指定格式,同时,关于各个医院的核酸检测,用于中国国内和用于入境日本时的检测方法和证明的形式不同,因此预约时请务必告知是用于前往日本使用的核酸检测。另外,交付的检测证明所的记载内容中是否有漏记或错字等不完备之处,请务必自行确认。
https://www.shanghai.cn.emb-japan.go.jp/itpr_ja/11_000001_00322.html

2  任意医疗机构签发的检测证明
(1)不能出具对应指定格式的医疗机构,使用中文记载的检测证明时,请事先与出具检测证明的医疗机构确认,是否能够全部包含厚生劳动省要求的“检测证明应记载的内容”。能全部记载的情况下,根据检测证明的内容,自行填写“
检查申告书”,请随“检查申告书”附上中文的检测证明,并提交。检测证明和检查申告书的内容不一致或检测证明中没有明确记载“应记载的内容”时,有可能被拒绝登机。
(2)也可以提交英文记载的任意格式,但只有包含厚生劳动省要求的“检测证明应记载的内容”的检测证明方是有效。
(3)无论中文证明还是英文证明,交付的检测证明所记载内容中是否有漏记或错字等不完备之处,请务必自行确认。医疗机构签发的检测证明中,有时只记载“核酸检测”等,甚至没有记载检查方法的详细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确定是根据规定的检查申告书上的哪种检查法进行的检查结果。
 
  【检测证明应记载的内容】
(a)个人信息(姓名,护照号码,国籍,出生日期,性别)
(b)COVID-19检测证明内容
· 检测方法仅限以下种类:核酸增幅检测(RT-PCR法)(Nucleic acid amplification test(RT-PCR))、核酸增幅检测(LAMP法)(Nucleic acid amplification test(LAMP))、核酸增幅检测(TMA 法)(Nucleic acid amplification test(TMA))、核酸增幅检测(TRC法)(Nucleic acid amplification test(TRC))、核酸增幅检测(Smart Amp法)(Nucleic acid amplification test(Smart Amp))、核酸增幅检测(NEAR法)(Nucleic acid amplification test(NEAR))、下一代测序(Next generation sequence)、抗原定量检测(Quantitative antigen test(CLEIA))。
· 标本仅限鼻咽拭子(Nasopharyngeal Swab)和唾液(Saliva)。咽拭子(Throat Swab)不予承认。
· 检测结果・采样时间・采样结果确定时间・交付日期
(c)医疗机构等信息(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地址、医生姓名、医疗机构公章)
 
       上述医院名单和固定格式检测证明请登录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官方网站下载,或致电签证服务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