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国驻上海总领馆针对留学签证(D2、D4类)调整了部分申请材料的要求,现将新要求整理如下,请广大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
1、将原有留学学校名单,由原来的“认证大学”、“一般认证大学”等调整为“优秀认证大学”、“认证大学”等,且细分为“学位课程(D2类)”、“语言研修课程(D4类)”,申请前请仔细查询指定名单。
2、最终学历证明材料必须在学信网上进行认证。如果无法在学信网上认证的,必须提供由公证处出具的毕业证书真伪的公证(中英文或中韩文对照),并经外交部和韩国领馆双认证,方可提交申请。
3、银行存款证明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 以签证申请日为基准30天内开具的原件;② 定期存款证明有效期(冻结期间)以签证申请日为基准至少留有30天以上,活期存款不再受理。
*申请签证时提交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领馆将不予退还,请申请人提前咨询开具银行,确认是否能开具多份原件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