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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签证信息(2021.3.9)

更新时间:2021-03-17
       近日,韩国驻上海总领馆针对留学签证(D2、D4类)调整了部分申请材料的要求,现将新要求整理如下,请广大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
       1、将原有留学学校名单,由原来的“认证大学”、“一般认证大学”等调整为“优秀认证大学”、“认证大学”等,且细分为“学位课程(D2类)”、“语言研修课程(D4类)”,申请前请仔细查询指定名单。
       2、最终学历证明材料必须在学信网上进行认证。如果无法在学信网上认证的,必须提供由公证处出具的毕业证书真伪的公证(中英文或中韩文对照),并经外交部和韩国领馆双认证,方可提交申请。
       3、银行存款证明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 以签证申请日为基准30天内开具的原件;
       ② 定期存款证明有效期(冻结期间)以签证申请日为基准至少留有30天以上,活期存款不再受理。
*申请签证时提交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领馆将不予退还,请申请人提前咨询开具银行,确认是否能开具多份原件等方法。
       4、“存款证明”如果是以父母名义开具的,申请签证时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只认可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予以退还。(不认可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公证书等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