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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韩国人员申请免除隔离的相关通知

更新时间:2020-04-02
       自4月1日起,韩国政府对所有从海外入境的人员实行14天的居家或指定地点隔离观察。​​但,持有或者申请短期签证(B-1, B-2, C-1, C-3-1, C-3-4, C-4)的人员有以下特殊情况的,可在韩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部申请并通过审核后获取《免隔离确认书》。有意者请在申请签证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申请。
具体内容如下:
 
签证种类
特殊情况
1
C-3-1
- 看护病患家属、家属死亡等人道主义事由
- 参加国际学术活动等学术交流
- 有利于国家利益或公益性目的
2
C-3-4
- 被认定为重要的事业目的(投资,签合同等)访韩
3
C-4
- 被认定为重要的事业目的(投资,签合同等)访韩
4
B-1, B-2
- 看护病患家属、家属死亡等人道主义事由
- 参加国际学术活动等学术交流
- 被认定为重要的事业目的(投资,签合同等)访韩
- 有利于国家利益或公益性目的
5
C-1
- 有利于国家利益或公益性目的
​※ 有意者请提交护照复印件、《免隔离确认书》(参考附件),
   免隔离申请事由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 注意
 1. 请通过指定旅行社申请《免隔离确认书》,韩国驻上海总领事馆通过审核相关材料决定是否签发确认书。
 2. 持有《免隔离确认书》入境的人员请务必下载“自我诊断APP”(安装方法请参考韩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官网)。入境后在临时隔离点接受相关检查(滞留两天一夜以内,免费),检查结果为阴性时免除隔离。但是,入境后14天内需每日在“自我诊断APP”上输入自己是否有症状,并接听负责人员的电话,报告健康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