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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入境检疫及签证审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2-10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韩国国内扩散,韩国政府自2020年2月4日零时起加强入境检疫及签证审查。具体如下:
1.禁止持有湖北省签发护照的中国公民入境
 -(适用对象)持有湖北省签发护照的中国公民(以签发地为准)

2.湖北省所在地总领馆之前已签发的签证暂停适用
-(适用对象)韩国驻武汉总领馆之前已签发的所有有效签证
※但,申请人如能证明签证申请日前14天之内居住在湖北省以外的其他地区,则可签发签证或之前已签发的签证继续有效。

3.14天内曾到访湖北省的所有外国人禁止入境
-(适用对象)以办理登记手续日期为准,14天内到访湖北省的外国人
-(参考事项)入境后发现有虚假申述,将被驱逐并禁止入境。

4.从中国出发(含途径第三国)前往韩国的本国公民及外国人实施特别入境流程
-(适用对象)从中国直接前往韩国或途径第三国入境的所有韩国公民及外国人
-(参考事项)开设专用入境通道进行检疫;外国人需提供在韩住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提交《健康状况问询表》

5.临时中断济州岛免签制度
-(适用对象)依据《济州特别法》拟免签前往济州岛的所有外国人
-(参考事项)具体适用对象等参见《济州岛免签公告》(法务部网站等)入境后发现有虚假申述,将被驱逐并禁止入境。

6.暂停中国公民及从中国出发前往韩国的外国人免签政策
- 对过境游客;持日本团签入境的中国团体游客;在韩国境内转机的普通游客(含参加免签转机观光项目的游客);中国青少年游学团等暂停免签入境政策

7.暂停外国人入境边检自助查验
- 暂停韩国境内所有口岸(机场及港口)外国人入境边检自助查验(出境边检自助查验照常运行)

8.签证材料的提交及审理时间的变化
- 所有签证(包括短期及长期)申请人均需提交《健康申报表》。
- 出现身体异常者(发热、咳嗽、怕冷、头痛及呼吸困难等),须提交 《诊断证明》。
- 暂停受理加急申请,经14天以上严格审查后决定是否签发,如有人道主义事由,需提交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