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常州市国际交流中心(常州市对外友好服务中心)因私签证负责人赴大韩民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参加“2018年签证申请代理机构恳谈会”,现将领馆最新签证政策公告如下:
(1)签证申请资格
原则上持有本管辖区(江浙沪皖)内户口本者
l 外地户口,持3个月以上居住证明者
l 商务、留学等:公司或学校在本馆辖区内的在职、在学人员
l 签证被拒签后,同类签证2个月后、结婚签证6个月后方可申请
(2)签证申请注意事项
* 必须根据入境目的申请相应签证
* 必须使用指定样式申请表,不得有任何形式上的变更/变形
* 申请表必须本人完整填写,不得涂改
* 护照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材料有效期是发行日期开始三个月
* 未满17周岁申请人,需要同时递交父母同意书及父母两人的签证页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
* 提交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时,需同时提供账户名及密码
* 一份材料如超过两张以上每一张要盖章或盖连页章